為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行為,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和市第二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五次會議等相關規定,2013年度十堰住房公積金年審工作于5月份啟動。我縣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認真做好哪些工作?6月5日,記者專題采訪了十堰住房公積金竹山辦事處負責人袁秉銀同志。
記者: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審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袁秉銀: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審主要包括五大項內容。一是繳存單位基礎信息。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證號、單位地址、法人代表、經辦人員、聯系電話等。
二是繳存年審對象。包括: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它城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中介機構中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在崗各類人員(包括聘用制、合同制和人事代理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
三是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實行“控高保低”繳存政策,即最高不得超過24%(單位和個人各繳12%),最低不得低于16%。其中,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24%(單位和個人各繳12%),其他單位最低不得低于16%(單位和個人各繳8%)。經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同意的單位可執行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其相關稅費執行稅務部門規定。
四是繳存基數(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2)。職工年工資總額應包括以下內容:①行政單位及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統一規定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各項獎勵工資、特殊崗位津貼;統一規范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津貼、政策性補貼;經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準發放的各項工資和獎金。②其它事業單位:基礎工資(崗位、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改革性補貼和獎金。③企業單位(在職在崗職工的各項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類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性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五是單位及職工個人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與月繳存額的計算方式。
記者:單位及職工個人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與月繳存額,具體來說,應怎樣計算?
袁秉銀:月繳存基數=2012年度職工年工資總額÷12(個月)。
月繳存額=月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月繳存基數×職工個人繳存比例。具體為:①行政事業單位:單位及職工個人月繳存額=行政單位及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9項年工資合計總額÷ 12﹝月﹞×(12%﹝單位﹞ + 12%﹝個人﹞)。
②其它事業單位:單位及職工個人月繳存額=其它事業單位4項年工資合計總額÷ 12﹝月﹞×(12%﹝單位﹞ + 12%﹝個人﹞)。
③企業單位:單位及職工個人月繳存額=企業單位年工資合計總額÷ 12(月)×(8%至12%﹝單位﹞ + 8%至12%﹝個人﹞)。
④特殊困難單位:單位及職工個人月繳住房公積金額=月最低保障工資×(單位﹝8%至12%﹞ +個人﹝8%至12%﹞)。
記者: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或最低是怎么規定的?
袁秉銀:月繳存基數的計算(職工工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2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3倍,即不得超過10140元(月繳存基數=2012年度月平均工資3380元×3倍),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各不得超過10140×12% = 1216.8元 ;中央、省駐市企業單位和實行垂省管理的單位不得超過14456元(月繳存基數=2012年度月平均工資4818元×3倍),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各不得超過14456×12% = 1734.72元;十堰市特殊困難單位最低不得低于2013年最低工資保障數為1427元(月繳存基數= 2013年度十堰市月最低工資保障數), 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各不得低于1427×8% =114.16元。
記者:我縣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袁秉銀:根據《條例》規定,必須實行按月繳存。考慮到我縣多年的繳存習慣和繳存時間上的多樣性,陡然實行按月繳存,存在著一定的難度,為此我們決定用一年的時間改變現行的繳存習慣,逐步規范繳存時間,直至達到按季度或按月繳存一次。凡連續欠繳6個月的單位,我辦將不予受理該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等相關業務。特殊情況的,需提出書面申請,經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后,約定繳存時間(約定時間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記者:未按要求參加年審以及年審中申報的繳存基數和比例不達標的,會有什么不利后果?
袁秉銀:對未辦理繳存年審手續的單位,我辦將不予分配該單位職工個人明細賬,停辦該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等相關業務,并依據《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對未按照規定的繳存基數和比例申報的,我辦將不予受理。凡不能按年審要求執行繳存基數或比例的單位,需在年審前填報《住房公積金未達基、未達比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經我辦初審,報中心審批后,再按年審要求辦理年審。
記者: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審時限是?
袁秉銀: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審辦理時間為5月31日至6月30日。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