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來源:秦楚網) 記者 閔波 報道:30日上午,記者從十堰供電公司獲悉,從9月1日起,十堰4類用電將按照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執行,每度電價由原來的0.98元降至0.592元,但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電價格適用范圍的通知》規定,十堰調整了居民生活用電價格適用范圍,包括以下4類用電: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場所及非經營公益性服務設施的用電;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電、宗教場所生活用電以及監獄監房生活用電,主要包括場所內的食堂、澡堂、宿舍(獄舍)等生活設施用電;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宿舍生活用電;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不包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用電),具體是指城鄉居民家庭住宅小區內的公共場所照明、電梯、電子防盜門、電子門鈴、消防、綠地、門衛、車庫等非經營性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各類用電應與其他用電實行分表計量,暫未實行分表計量的,由供用電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各類用電分類比例或用電數量,價格政策自9月1日抄見電量(抄表時電表上的讀數)起執行。
據十堰供電公司營銷部工作人員介紹,符合條件的四大類相關客戶,可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房產證、營業執照及機構代碼證(企事業申請)等證明材料,盡快到供電部門(相對應繳電費的供電營業廳)提出申請,辦理用電手續。供電部門現場核查無誤后,對符合居民生活電價適用范圍規定的用電客戶,將按照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執行。詳情請撥打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電話12358、環資科電話8623105和供電服務熱線95598或到供電營業廳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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