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務事引發糾紛,而對前來勸阻的民警又頗為無禮,莽漢劉某因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被警方依法拘留七天。
1月21日下午5時左右,租住在寶豐鎮桂香路的劉某與內弟張某在其出租屋內因家務事發生爭執并相互撕打。寶豐派出所接110指令后,派三名民警迅速前往處理。在民警勸阻制止雙方當事人行為的過程中,劉某出言辱罵并撕抓民警,將民警樊清林的摩托車推倒在地導致損壞,并將樊清林的領帶扯壞、右手背抓傷。后在派出所其他民警增援的情況下,才強行將其帶到派出所。劉某到派出所后仍大聲吵鬧,威脅派出所民警,同時將另一民警的臉部抓傷。
縣治安大隊當晚趕到寶豐鎮對此案進行了調查處理,認定劉某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操儒舜 朱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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