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鋤草時不小心將石頭弄到鄰居家后檐溝里,不僅不道歉,還用鋤頭把鄰居擊成重傷。11月中旬,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現年51歲的王某是城關鎮一農民。2001年9月29日8時許,王某在自家門前地里鋤草時,不小心將地里的石頭弄到鄰居王某某家后檐溝里,雙方發生爭吵。王某為出一時之氣,舉起鋤頭砸王某某家屋檐上的瓦片,王某某見狀拿起斧頭欲前去制止。當王某某走到自家房后準備上后檐溝坎時,王某一鋤頭挖在王某某頭上。經醫院搶救,王某某勉強保住了性命,卻留下了嚴重的后遺癥,至今生活不能自理。經法醫鑒定,王某某所受損傷為重傷。
王某為逃避法律制裁,舉家逃往外地生活。7年來,王某某的妻子一直沒有放棄為丈夫討回公道。她一邊照顧受傷的丈夫和兩個年幼的孩子,一邊打聽王某的下落。公安機關也多方布控。
功夫不負有心人。今年8月初,王某某的妻子終于從親友處打聽到王某的落腳處,隨即向公安機關報告。8月5日,警方前往浙江省武義縣,在一農戶出租房中將王某緝拿歸案。(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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