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9月20日,肇事逃逸嫌疑人王興忠(男,41歲,寶豐鎮上壩村人)在案發五小時后被縣交警二中隊抓獲歸案。
9月19日21時30分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在竹山二中門口處,一輛二輪摩托車將一輛自行車撞倒,騎車的一名女學生受傷。事故發生后,摩托車駕駛人棄車逃逸。接警后,二中隊民警郭東、龔成新立即趕到現場處置。經現場調查,肇事車輛為一輛紅色無號牌輕便二輪摩托車,傷者叫羅靜(15歲,二中學生)。她放學后騎自行車回家,到二中門口時,被一輛對向行駛的二輪摩托車撞倒,腿部受傷。辦案民警當即將其送往寶豐醫院救治,同時組織開展相關調查。經詢問,羅某并不認識摩托車駕駛人,當時也沒有其他目擊者,報警群眾也只是路過時看到羅某坐在地上才打電話報的警。民警郭東仔細察看了肇事車輛,發現肇事摩托車是一輛大半新的雙獅牌太陽款輕便二輪摩托車,于是斷定該車從車行售出不到三年。而近三年中隊始終要求轄區內所有摩托車銷售點必須對所售車輛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詳細的檔案資料。辦案民警隨即登記了該車的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然后迅速組織中隊所有警力兵分三路到寶豐、麻家渡、擂鼓的摩托車銷售點進行走訪排查。直到次日凌晨2時左右,民警終于在寶豐鎮雅馬哈車行找到了該車的信息。車行檔案資料顯示, 該車于2007年8月29日出售給寶豐鎮喻家塔村村民馮良安,民警立即通過檔案上登記的電話號碼給馮某打電話詢問,馮某稱該車自己在半年前已賣給了寶豐鎮上壩村的王興忠。得知這一信息后民警隨即回到中隊通過“十堰市公安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對王興忠的人口信息進行查詢,同時把他的照片打印下來送到醫院讓傷者羅某辨認,羅某一看到王的照片立即說:“就是他”。 目標“鎖定”后,郭東立即帶領三名民警連夜趕到王興忠家中,將他傳喚至中隊進行詢問。在事實面前,王興忠對肇事事實供認不諱。并連聲哀嘆說,本以為當時天黑沒有目擊人,自己的車又沒有號牌,肯定沒有人能查出來,沒料到事故發生不到五小時,就被民警找到,現在后悔已經晚了。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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