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9月10日,擂鼓鎮佑城村四組駕駛人沈明月(男,55歲)因駕駛客運車輛嚴重超員,被縣交警二中隊重處罰款1800元。
9月6日17時許,沈明月駕駛鄂C67561號小型汽車,由寶豐育才雙語幼兒園往麻家渡鎮方向行駛,行至305省道320KM路段,遇竹山交警二中隊巡邏執勤民警履行檢查。經查,該車核載8人,實載34人,超員26人,超員率達325%。執勤民警當即責令卸客轉運,及時消除了一起重大事故隱患。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駕駛人沈明月作出了重處決定。同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了及時曝光,教育警示廣大交通參與者。(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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