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5月17日,竹山縣麻家渡鎮羅家坡村2組村民羅顯志(男,22歲)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縣交警大隊二中隊依法重處罰款500元,并處行政拘留15日;同時因其持刀攻擊執勤民警,涉嫌使用暴力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被縣公安局另立刑事案件處理。
當日10時20分許,羅顯志無證駕駛鄂CHQ226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由麻家渡鎮方向往寶豐鎮方向行駛,行至305省道319KM+800M路段,被縣交警二中隊執勤民警查獲。民警當場對其作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決定,但羅顯志拒不接受處罰,反而百般辱罵民警,繼而欲將其車輛偷偷移走,被民警制止。接著,羅顯志惱羞成怒,徑直跑回家中取來一把菜刀,瘋狂奔回民警執勤地點,向執勤民警李偉沖過去并大喊:“李偉,我今天把你砍死,看你放不放我的車。”邊喊邊揚刀朝民警李偉的頭砍過去,幸虧李偉眼疾手快,躲閃了過去。這時其他民警一并沖了過來,將羅顯志制服,扭送至寶豐派出所。寶豐派出所當即與二中隊聯手展開調查,查明案情,經報縣局審批,作出了上述處理決定。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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