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3月25日,柳林鄉黨委政府特請官渡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耕地流轉糾紛,妥善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維護了庫區的和諧穩定。
2000年,楊大英搬往縣城,將房屋賣給程和云,同時將部分耕地轉讓給程和云,并簽有土地流轉協議。2008年,龍背灣電站啟動,該耕地在淹沒線內,可獲得16000多元的補償款。由于程和云未辦理土地證,耕地仍登記在楊大英名下(楊大英戶口未遷走)。當事人雙方都認定補償款歸自己所有。柳林鄉黨委政府多次出面做雙方思想工作,均未得到雙方當事人的認可,特請官渡法庭出面調解。
法庭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講明農村土地承包2003年才實行,而雙方簽訂協議是在2000年,村民無權轉讓土地,但考慮到楊大英已搬走,程和云也是靠這耕地生存才買房。建議雙方都退讓一步,補償款給楊大英分5000元,其余11000多元歸程和云所有;雙方把過戶手續馬上辦下來,以免再留下后患。柳林鄉干部和村支兩委也結合十星級文明創建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給雙方講明利害關系,促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王 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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