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經國務院批準,4月30日,衛生部以2009年第8號公告,將甲型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豬流感)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將甲型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豬流感)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并不再使用“豬流感”一詞,將原人感染豬流感改稱為甲型H1N1流感。我國甲、乙、丙3類法定傳染病,從38種增至39種。(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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