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酒后無故毆打他人,并妨礙執行公務的警察。10月29日,經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縣法院一審以妨礙公務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19歲的趙某是我縣城關鎮人,2008年6月29日21時40分趙某酒后回家,下麻木時,因路邊的一個姑娘看了他一眼,趙某即上前打了姑娘的耳光,后又與姑娘家人發生撕打。城關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制止,趙某竟然辱罵警察,撕扯警服并卡住警察脖子,最終趙某被制服。(杜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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