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月9日下午,縣法院召開冬季執行“清積”通報暨執行款兌現大會,集中為124件執行案件的申請人發放240.38萬元執行款。至此,該院為期半個月的冬季執行清積專項活動圓滿劃上句號。
為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提升司法公信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縣法院于12月上旬啟動了冬季執行清積專項活動,確保在春節前執結一批被執行人長期逃債、躲避執行的案件,讓當事人過一個安心祥和的新春節日。本次執行清積專項活動的重點案件為黨委、人大、政府關注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案件、難點案件,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的久執未結的案件,當事人上訪、申訴的案件,被執行人長期外出逃債規避執行的案件。
在執行清積專項活動開始后,縣法院首先向社會廣泛發出《敦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的通告》,要求被執行人在通告之日起5日內主動到法院或直接向對方當事人履行義務。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自動履行義務的,由該院執行局兩名副庭長帶隊組成兩個執行小組,實行分片包干,對案件進行“拉網式”排查,逐案執行,案件無論數額大小,都得到一視同仁的執行和保護。
在此次執行清積專項活動中,執行干警克服諸多困難,共執結執行難案124件,執行到位標的額240.38萬元,取得了顯著成效。(劉先超 明夢秋)

圖為縣法院院長劉智(左)向申請人發放執行款。
為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提升司法公信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縣法院于12月上旬啟動了冬季執行清積專項活動,確保在春節前執結一批被執行人長期逃債、躲避執行的案件,讓當事人過一個安心祥和的新春節日。本次執行清積專項活動的重點案件為黨委、人大、政府關注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案件、難點案件,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的久執未結的案件,當事人上訪、申訴的案件,被執行人長期外出逃債規避執行的案件。
在執行清積專項活動開始后,縣法院首先向社會廣泛發出《敦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的通告》,要求被執行人在通告之日起5日內主動到法院或直接向對方當事人履行義務。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自動履行義務的,由該院執行局兩名副庭長帶隊組成兩個執行小組,實行分片包干,對案件進行“拉網式”排查,逐案執行,案件無論數額大小,都得到一視同仁的執行和保護。
在此次執行清積專項活動中,執行干警克服諸多困難,共執結執行難案124件,執行到位標的額240.38萬元,取得了顯著成效。(劉先超 明夢秋)

圖為縣法院院長劉智(左)向申請人發放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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