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7月23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對無證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嫌疑人劉先品(男,42歲,竹山縣城關鎮南門村人)重處1000元罰款,并處行政拘留10日。
6月13日上午9時30分許,劉先品持“G”證駕駛鄂CH83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由城關鎮經堵河二橋往潘口鄉懸鼓洲村方向行駛,行至城關鎮南門村三組廉租房路口處,將道路上的行人王正蓮及其懷中抱著的小孩王鈺蒙撞傷后逃逸,后被交警部門查獲歸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遂對其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
目前,劉先品已被執行行政拘留。(徐家定)
6月13日上午9時30分許,劉先品持“G”證駕駛鄂CH83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由城關鎮經堵河二橋往潘口鄉懸鼓洲村方向行駛,行至城關鎮南門村三組廉租房路口處,將道路上的行人王正蓮及其懷中抱著的小孩王鈺蒙撞傷后逃逸,后被交警部門查獲歸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遂對其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
目前,劉先品已被執行行政拘留。(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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