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縣環保局在經過全面調查取證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對竹溪縣常盛工貿有限公司去年8月29日東風牌140貨車在雙臺鄉境內發生鹽酸泄漏事故(本報去年曾作報告)一案作出2萬元的行政處罰。
事故發生后,因補救措施及時,經縣環保局多次監測,其污染程度較輕,16小時后水環境質量得到恢復。(苗東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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