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沒想到法官對我這個外地人這么負責,沒想到被告在河南的案子在竹山能夠調解,沒想到我的賠款這么快能拿到手。”日前,竹溪縣青年龍某收到縣法院的調解書后,連說了“三個沒想到”,高興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09年5月17日,龍某駕駛的轎車與河南省新野縣郭某駕駛的貨車在竹山境內會車時相撞,導致龍某受重傷,后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郭某支付了龍某9609元住院費用后,拒絕賠償龍某的其他損失,龍某遂于今年年初將郭某及河南省新野縣某保險公司起訴至縣法院。
承辦法官楊森接到案件后,經驗告訴他這類案件比較難辦,三方當事人都在外地不易做調解工作,并且一旦判決執行也是個大問題。楊森一方面主動與兩個被告聯系,以確保被告能按時出庭,另一方面向龍某釋明案件的訴訟風險。到了開庭那一天,被告郭某和保險公司都到庭了,但是保險公司一方是代理律師出庭。楊森心中不免又有些擔心,因為保險公司的代理律師權限有限,為了避免代理風險,通常不愿意調解。果然,庭審中三方當事人雖然對事實沒有什么爭議,但是對賠償數額分歧較大。調解時,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愿意調解,但是提出的調解意見非常苛刻,同意賠償的數額與原告起訴的數額有較大的差距。在原告方讓步后,保險公司的代理人還是認為賠償數額過高,使得調解工作陷入僵局。考慮到雙方當事人能面對面坐在一起非常不容易,楊森又認真耐心地做保險公司代理人的工作,讓其給保險公司負責人溝通聯系。最后終于促成當事人達成協議:被告郭某支付龍某醫療費9609元,保險公司賠償龍某各項損失30000元。(劉先超 程俊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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