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月16日,溢水鎮村民王星(男,25歲)因無證駕駛摩托車,被縣交警一中隊重處300元罰款,并處行政拘留15日。
1月15日19時40分許,王星駕駛鄂C4H951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由城關鎮施洋路白馬服飾廣場準備返回潘口鄉小漩村竹山一中建筑工地,行至橋頭轉盤處,遇正在此處開展“金盾3號”集中清查統一行動的交警一中隊民警履行檢查。王星見民警打了停車手勢后,拒不停車,反而加速逃跑,后被攔下。后經查證,王星系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結合其拒絕接受檢查惡劣行為,經報縣局批準,當晚即將其予以行政拘留,送往縣行政拘留所。(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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