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縣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大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力度,扎實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集中治理行動,著力糾治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查辦了一批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為充分發揮以案釋法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壓緊壓實網絡餐飲經營主體和服務平臺責任,現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竹山縣城關鎮某蛋糕店未及時更新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竹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實地核查時,發現一入網餐飲服務商戶未及時在外賣平臺更新經營許可信息,在平臺內展示的仍為“舊證”。執法人員當場要求經營者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分析:本案雖情節較輕,但反映出部分外賣經營者合規意識不強、外賣平臺信息更新滯后等問題。此類行為不僅容易導致監管信息失真,影響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也加大了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難度。執法人員通過實地核查及時發現并依法處置問題,既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規范線上信息公示,也提示平臺方應加強資質信息的動態核驗。
案例二:竹山縣麻家渡鎮某餐飲店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材料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竹山縣市場監管局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店在外賣平臺及實體店同步經營過程中,存在使用超過保質期限食品原材料(“土雞鮮精復合調味料”)問題。竹山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分析: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其安全性已無法保證。使用此類原料制作食品,屬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做好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限期管理,把控食品原料采購、貯存、使用全流程,做好原料“先進先出、定期清理”,嚴禁使用過期食品或食品原料,守牢合法經營底線。
案例三:竹山縣城關鎮某餐飲店從業人員健康證過期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竹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檢查時發現,某餐飲店通過外賣平臺和實體店開展經營,店內公示的1名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已超過有效期限。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竹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行政處罰。
案例分析:“健康證明”不是“一次性證件”,而是動態管理過程。《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入網餐飲單位必須加強對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的動態核驗,確保“持證上崗、人證相符”。作為餐飲服務提供者,定期核查員工健康證明的有效性是對消費者健康的保障。
縣市場監管局鄭重提醒: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整治行動是中紀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部署的年度重點工作,全縣網絡外賣餐飲經營單位要以典型案例為警示,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認真規范原料采購、加工儲存、清洗消毒、進貨查驗、人員健康管理、資質信息公示等關鍵環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和自查整改,避免受到相關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線上排查與線下核查,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守護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竹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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