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審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要求,我單位將遴選第三方機構對轄區部分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審計,具體情況如下:
一、業主單位
竹山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
二、采取方式
公開遴選3家具備審計資質的審計機構
三、服務內容
全縣100個村“兩委”自2021年換屆以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上次換屆以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村全資或控股企業、村領辦農民合作社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
1. 任期內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經營目標、收益分配目標等完成情況及真實性;
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經濟指標增長情況;
3. 村級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完成情況;
4. 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村級債務有效控制情況;
5. 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民主理財等內控制度健全性與執行情況。
(二)財經法紀執行情況
1. 現金、銀行存款、銀行賬戶管理規范性;
2. 各項收入及時、足額入賬情況,排查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私設“賬外賬”“小金庫”等問題;
3. 虛增收入、虛增債務等財務造假問題;
4. 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長期占用集體資金問題;
5. 未按民主程序私下流轉集體資產資源交易問題。
(三)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1. 集體經濟合同管理、集體資產管理、集體經濟支出、集體資產資源交易情況;
2. 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程序履行情況;
3. 村集體債務管控、工程項目管理(含招投標、施工、驗收、資金支付)情況;
4. 惠農補貼、集體福利發放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
(四)村全資或控股企業、村領辦農民合作社情況
1.重點核查財務核算、資產權屬、經營運營、收益分配、民主決策等情況;
2.嚴肅查處賬務管理混亂、違規經營、資產流失等問題;
3.切實規范財務管理和運營流程。
(五)任期內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上級巡查、財務審計、專項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核查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及長效機制建立情況。
(六)其他重點審計事項
1. 2019年以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扶持項目資金使用、項目推進、效益發揮情況;
2. 其他需要審計的重要經濟事項。
四、預算經費
按不超過3500元每村,總計經費限額35萬元。
五、報名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證合一”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三)具有良好的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記錄;
(四)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五)報名人為誠信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 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六)若機構發生名稱變更的,應提交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證明文件;
(七)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備注冊會計師或中級會計師執業資格證書,擁有3年以上的從業經驗;
(八)熟悉掌握審計操作流程,出具審計報告滿足項目成果要求;
(九)第三方機構近三年做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相關工作的優先考慮。
六、報名資料
(一)報名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報價單;
(四)其他與履行本項目所需的專業技能相關的證明材料。
七、選定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竹山縣政府網發布公開詢價公告,公告期為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
(二)申報。參選單位應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并于2026年5月19日17:30前密封報送至縣經管局財務審計股。申請文件須直接送達,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通過其他方式遞交的,不予受理。地址:竹山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竹山縣振武路4號),聯系人:王曉蕓,聯系電話:0719—4227567。
(三)評審。縣經管局將在2026年5月20日組織人員對申報單位有關資料進行評審,按照最低評標價法擇優選定中標候選人。評審結果將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縣經管局與中標單位簽訂書面合同。
五、響應費用
參選單位需自行承擔所有與詢價響應相關的費用。無論中標與否,縣經管局均不承擔任何費用,且申報材料恕不退還。
六、中標與履約
中標單位如放棄中標資格或無法履行服務合同的,縣經管局有權依法追究其責任,并可根據本次采購情況綜合確定最終中標單位或重新組織采購。
七、其他
本采購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竹山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所有。
竹山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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