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莫揀了芝麻丟了西瓜
“20到40元,所有服裝大甩賣,期限僅限最后三天。”人民路的一家服裝店貼出公告,清倉甩貨。三天的限期卻甩了一個星期,到記者發稿時還沒甩完。
不少市民對此發出疑問,限期的甩賣為何沒了期限?8號下午,記者來到人民路,看到一排服裝店都打出“大甩賣”、“清倉處理”等招牌。其中兩家打出“房屋到期,最后三天大甩賣”的牌子。甩賣的衣服大多是男女士的短袖和長褲,面對記者詢問,店老板告訴記者,“限期三天甩賣”的牌子掛了近一個星期是因為房屋到期的計劃有變,所以推延了幾天。
記者就此咨詢了縣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商家在店堂內張貼的促銷廣告如果含有虛假信息同樣要負法律責任。對于市民舉報的店堂內虛假廣告,工商部門可以責令商家拆除廣告,并予以警告。如果該虛假廣告給消費者帶來了實際傷害,可追究商家的法律責任。(全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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