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范圍?
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從農村進城從事個體經營并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固定經營場所及有繳費能力的人員、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
二、什么是《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它有哪些作用?
經過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驗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是證明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唯一合法憑證。主要作用:(1)參保人員身份證明;(2)參保人員1996年元月1日以前繳費基數記載及確認情況;(3)參保人員繳費和查詢個人賬戶的憑證;(4)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重要依據。
三、首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年齡限制?
根據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規定以及繳費年限的要求,確定為:男50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
四、首次申請參保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單位集體參保必須攜帶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進行養老保險登記,個體參保必須攜帶身份證、暫住證、工商營業執照及近期免冠照片兩張辦理登記、申報手續。
五、哪種類型人員應以靈活從業人員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1)在我縣就業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雇工7人以下)、從農村進城從事個體經營并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固定經營場所及繳費能力的人員、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自由職業者、在用人單位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未超過5小時或累計每周工作時間未超過30小時)的勞動者,應以靈活從業人員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職工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從事個體經營或自由職業者,可按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方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3)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不含非全日制勞動關系),只能隨用人單位參保,不能以靈活從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六、城鎮靈活從業人員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首次申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從業人員,應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暫住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業主及雇工)等有效證件及有關部門出具的城鎮就業證明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個人服務窗口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申報手續,從辦理參保手續的當月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并計算繳費年限,不能通過往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來增加實際繳費年限。
七、什么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的,用于記錄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人賬戶。此賬戶具有唯一性和不變性,本人不論流動到哪里就業,個人賬戶隨之轉移,終生不變,到達法定退休時,按照賬戶中記錄的繳費工資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計發基本養老金。主要內容包括:(1)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含本息);(2)年度繳費工資基數。
八、哪種類型人員應以用人單位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雇工7人以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職工應以用人單位和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九、企業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企業按照職工實發工資進行申報,沒有達到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基數,超過300%的按300%計算。
十、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數如何確定?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2006—2009年,分別可以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70%、80%、90%為本人當年繳費基數。從2010年1月1日起,全省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統一為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十一、繳費比例?
企業單位參保的,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按本人工資總額的8%繳納,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靈活就業人員按本人申報基數的20%繳納。
十二、下崗失業人員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下崗失業人員離開企業時,其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繼續保留,企業和個人欠繳的養老保險費要一次性補繳。下崗失業人員由企業再招用就業的,應由新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自謀職業者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
十三、統籌基金與個人帳戶的劃分?
在按繳費基數一定比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其中按繳費基數8%繳納的部分進行個人帳戶,其余部分進社會統籌。
十四、為什么個人帳戶反映出來的養老金比個人繳納的養老金少?
因為繳納的養老金只有一部分進入個人帳戶,其余劃入社會統籌基金。例:以2005年為例,養老金繳納比例為28%,劃入帳戶比例為11%。例:如年繳費基數為5000元整,則當年個人帳戶=5000×11%=550.00元;如年繳費基數為10000元整,則當年個人帳戶=10000×11%=1100.00元。
十五、跨區域異地再就業的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異地就業,且戶籍經有關部門批準遷移的,原參保地、新就業地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辦理其養老關系的轉移、接續手續,并按國家統一規定將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從原參保地轉移到新就業地的經辦機構。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就業,但戶籍仍保留在原籍的,可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繼續在原參保地繳納養老保險費,由當地經辦機構提供有關參保、繳費的證明后,新就業地不再將其納入當地養老保險擴面范圍;也可以原參保地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在新就業地參保,待以后根據實際情況再與戶籍所在地帳戶辦理轉移合并手續。
十六、滯納金如何計算:
根據國務院259號令和省政府198號令規定,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繳納滯納金,滯納金從欠費之日起,按每日2‰的比例計算。
十七、退休條件的確定?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參保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若本人申請,經批準后可以繼續繳費,延長的繳費年限不得超過5年。
十八、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如何辦理?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且本人不愿繼續繳費的,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中:企業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靈活就業人員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劃入統籌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十九、遺屬困難補助審批條件及程序
1、申報條件
(1)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離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
(2)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父、夫年滿60周歲無生活來源,祖母、母、妻年滿50周歲無生活來源) 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子女年未滿16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子女雖超過16周歲但仍在各類學校就讀者。
2、申報手續
(1)死者單位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后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
(2)死者死亡證明、離、退休表;
(3)供養直系親屬生存證明、子女學校就讀證明、身份證、戶籍證明。
3、審批
單位或個人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股審批。
二十、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其基本養老金待遇如何計發?
按下列公式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除以規定的月數計發。]
例:如個人帳戶累計儲存為10000.00元整,假如45歲退休,則個人帳戶養老金=10000.00÷216=46.30元;假如55歲退休,則個人帳戶養老金=10000.00÷2170=58.80元;
二十一、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如何繼承?
靈活從業參保人員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和從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劃入統籌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
單位職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屬于個人繳納的部分連同本息按照規定一次性發放給職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從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劃轉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連同本息并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二十二、離退休人員死亡之后,喪葬撫恤費如何計發?
喪葬補助費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個月標準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個月的標準發給。個人賬戶的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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