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六名無故毒打一流浪漢并致其重傷的小青年,被縣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準逮捕。
10月7日晚12時許,犯罪嫌疑人江某、儲某、范某、聞某、賀某、陳某六人在縣城一夜市吃完夜宵后,見一流浪漢在人行道上睡覺,陳某便上前用打火機燒其頭發。隨后,六人一齊上陣,拳打腳踢將其逼至堵河邊,并輪番用腳踢踹、用竹棍木棒毆打、用打火機燒其頭發和裸露在外的皮膚、往其頭上和身上撒尿,致使該流浪漢昏死過去,后經法醫鑒定,流浪漢所受傷害為重傷。(李 紅 勝 洋 董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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