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寶豐法庭依法對寶豐鎮市場路好孩子超市業主裴某因未經審批擅自懸掛戶外廣告招牌的行為予以強制執行,對裴某進行了拘留并處以950元的罰款。
去年10月,寶豐鎮城管中隊在對集鎮內戶外廣告進行規范整頓中,清查到裴某未經城管部門審批擅自懸掛戶外廣告招牌,遂于當年10月15日給裴某下達了違法行為限期整改通知書。接到通知后,裴某不予理會,寶豐城管中隊依據有關規定,給裴某下達了處罰決定書,裴某仍不予理睬,后寶豐城管中隊依法對裴某進行了起訴,今年4月3日裴某被寶豐法庭依法拘留。拘留期間,裴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接受了950元的罰款。(王義富 朱海濤)
去年10月,寶豐鎮城管中隊在對集鎮內戶外廣告進行規范整頓中,清查到裴某未經城管部門審批擅自懸掛戶外廣告招牌,遂于當年10月15日給裴某下達了違法行為限期整改通知書。接到通知后,裴某不予理會,寶豐城管中隊依據有關規定,給裴某下達了處罰決定書,裴某仍不予理睬,后寶豐城管中隊依法對裴某進行了起訴,今年4月3日裴某被寶豐法庭依法拘留。拘留期間,裴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接受了950元的罰款。(王義富 朱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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