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6月25日,本是千福廣場5號樓8樓房主曾祥榮搬家喜慶的日子,然而因違規燃放煙花、鞭炮,曾祥榮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處罰。
25日上午8點,縣城市建設管理綜合執法辦公室工作人員聽到千福廣場方向有放煙花的爆炸聲,便迅速趕往現場,發現千福廣場5號樓下有人燃放煙花和鞭炮,馬上進行了制止,同時一邊了解情況,一邊向公安機關報警。接警后,城關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當場扣繳了尚未燃放的煙花一筒、鞭炮兩封,同時對違規燃放了煙花、鞭炮的當事人曾祥榮進行了依法傳喚。考慮到當事人認錯態度好,積極配合執法,城關派出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竹山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曾祥榮及其家人給予了批評教育、罰款400元的處罰。(唐同慶)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