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6月9日,在寶豐工商分局工作人員調解下,寶豐某磚廠負責人和寶豐鎮韓溪河村村民張衛終于握手言和達成了調解協議:由寶豐某磚廠賠償張衛購磚款五千元。至此,一場糾紛畫上了句號。
原來,張衛于2008年2月在寶豐某磚廠購買紅磚30萬塊,之前已運回23萬塊使用,今年5月份準備將其余7萬塊紅磚運回時,卻發現紅磚與先前購買時的尺寸小了很多,現在紅磚實際尺寸只有:233mm×114mm×47mm(國家標準為240mm×115mm×53mm)在與廠家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于2009年5月31日向縣12315中心投訴,接縣12315轉辦后,寶豐分局派出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查,經與該廠負責人和技術人員一起進行現場檢查和對比,發現張衛反映的情況屬實。
紅磚因為“瘦身”導致不合格。長、寬、高的幾何尺寸偏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其原因是廠家為節約成本而偷工減料、縮小模具尺寸標準;或是由于降雨量多、土胚水分含量過高,導致產品幾何尺寸出現過大負偏差。紅磚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建筑物質量,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目前,紅磚“縮水”現象較多,為防止質量不合格紅磚流入建筑市場,危及房屋建筑質量和群眾生命安全,寶豐工商分局執法人員督促廠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產品再流入市場。保證紅磚不再“瘦身”,符合標準要求。(侯本國)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