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劉國功有期徒刑六個月。
現年46歲的劉國功系城關鎮居民,無業。3月29日,劉國功以曾經在2007年介紹麻家渡開礦的楊林到受害人曾治平家買過古董為由,強行向曾治平索要“信息費”7000元。曾治平請黃剛斌從中調解,并在 飯館招待劉國功等人吃飯,劉國功同意只收曾治平2000元。2009年3月30日,曾治平將2400元交給黃剛斌,黃留下400元付餐費,剩余2000元通過龔某交給了劉國功,被劉國功揮霍。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國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和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劉國功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故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前述判決。 (章勝榮 袁雪婧)
現年46歲的劉國功系城關鎮居民,無業。3月29日,劉國功以曾經在2007年介紹麻家渡開礦的楊林到受害人曾治平家買過古董為由,強行向曾治平索要“信息費”7000元。曾治平請黃剛斌從中調解,并在 飯館招待劉國功等人吃飯,劉國功同意只收曾治平2000元。2009年3月30日,曾治平將2400元交給黃剛斌,黃留下400元付餐費,剩余2000元通過龔某交給了劉國功,被劉國功揮霍。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國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和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劉國功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故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前述判決。 (章勝榮 袁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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