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1月12日,記者了解到,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9)竹刑初字第101號近日已經生效,幾年前參與搶劫、盜竊的竹坪鄉農民李國橋雖然逃亡三年,仍然沒有逃脫被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9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的處罰。
2006年4月18日深夜,李國橋伙同另5名農民竄至秦古鎮小河村后頭槽一個體開采的綠松石礦洞,對守洞人采取恐嚇、被子蒙頭、捆綁等手段將其控制后,進入礦洞內搶得綠松石240余市斤,將綠松石變賣后獲贓款12000元,六人各分得贓款2000元。5月12日晚,李國橋又伙同另5人竄至小河村三岔溝另一家個體開采的綠松石礦洞,趁礦洞值班人員熟睡之機,撬門進入礦洞內盜得綠松石260余市斤變賣獲贓款18000元,六人各分得贓款3000元。
同年9月中旬,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將參與搶劫、盜竊的多名骨干成員抓獲,但李國橋一直逃亡在外,縣公安局發出網上通緝令。2007年7月,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和盜竊罪,分別判處其他人徒刑。
今年6月5日,李國橋被遼寧市警方抓獲并被羈押,同年6月18日由竹山縣公安局執行逮捕,結束了逃亡三年企圖躲避法律制裁的美夢。(弓長 范斌 章勝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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