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6月8日,雙臺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兩死一傷的交通事故賠償案,死者親屬和傷者的損失得到了足額賠償,及時化解了矛盾。
今年3月13日,被告舒某駕駛新買的貨車從十堰市回重慶市奉節縣,在一慢彎道超車時與時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時某和乘坐摩托車的涂某死亡、劉某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后經交警部門認定舒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訴。3月25日,死者的親屬和傷者劉某分別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舒某及十堰市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38萬余元。雙臺人民法庭受案后,將三案合并審理,納入快立、快審、快判、快執的“綠色通道”,在多次調解無果后于5月底依法判決兩被告共賠償原告方28.5萬元。
鑒于案件社會影響較大,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比較激烈,加之被告舒某賠償能力有限,并面臨刑事處罰,原告的損失在短期內將會難以執行,勢必增加社會矛盾。于是,雙臺法庭在案件宣判后又繼續開展調解工作,主動聯系舒某的妻子,在她到場后又多次召集雙方調解,最終在被承辦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達成賠償協議:保險公司將17萬余元保險賠款當天賠付到位,被告應賠償的11萬元,除用肇事的貨車抵付9萬元外,另付原告方2萬元現金。(梁自勇)
今年3月13日,被告舒某駕駛新買的貨車從十堰市回重慶市奉節縣,在一慢彎道超車時與時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時某和乘坐摩托車的涂某死亡、劉某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后經交警部門認定舒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訴。3月25日,死者的親屬和傷者劉某分別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舒某及十堰市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38萬余元。雙臺人民法庭受案后,將三案合并審理,納入快立、快審、快判、快執的“綠色通道”,在多次調解無果后于5月底依法判決兩被告共賠償原告方28.5萬元。
鑒于案件社會影響較大,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比較激烈,加之被告舒某賠償能力有限,并面臨刑事處罰,原告的損失在短期內將會難以執行,勢必增加社會矛盾。于是,雙臺法庭在案件宣判后又繼續開展調解工作,主動聯系舒某的妻子,在她到場后又多次召集雙方調解,最終在被承辦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達成賠償協議:保險公司將17萬余元保險賠款當天賠付到位,被告應賠償的11萬元,除用肇事的貨車抵付9萬元外,另付原告方2萬元現金。(梁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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