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本想簽定一份協議書建立穩定的戀愛關系,不料對方在收到4.3萬元現金后,卻以回家辦結婚手續為由不知去向。12月28日,家住城關鎮窯溝村的王某,來到縣法律援助中心,述說了自己的不幸遭遇,請求司法援助。
王某長年在四川打工,雖然已經38歲了,但至今未婚。今年11月,和他一起干活的當地人楊輝聽說他還未結婚,便將當地的一個名叫桔拿曲里的姑娘介紹給他,雖然他半信半疑,但在楊輝的勸說下,還是同意了。
桔拿曲里在楊輝的介紹下,也同意和王某戀愛,但她提出了要43000元的媒禮錢,并表示愿意和他簽訂一份戀愛協議書,協議規定王某先付43000元現金,雙方正式戀愛,如果對方誰反悔,就要賠付對方43000元,并讓楊輝作見證人,王某雖不識字,但他認為有協議書,還有楊輝作見證人,是能夠辦成的。于是就東挪西借湊起了43000元錢交給桔拿曲里。
雙方于11月28日簽訂好協議后,王某便于12月1日帶著桔拿曲里回到城關鎮窯溝村。第二天,王某便帶著桔拿曲里到縣民政局準備辦結婚手續,由于桔拿曲里戶口本上不能顯示她的婚姻狀況,縣民政局不予辦理。桔拿曲里說等住幾天后便回家去辦理婚姻狀況手續。王某家里住了兩天后,桔拿曲里提出不愿住在家里,想到縣城里住旅社,王某便帶著她到縣城一回民館里住下。沒想到第二天,桔拿曲里便悄悄的離開了縣城。
桔拿曲里不知去向后,王某便去找給他作媒的楊輝,楊輝帶著他到當地派出所去報案,一查卻發現沒有桔拿曲里這個人,王某這才知道上當了。目前他已向城關派出所報了案,城關派出所也正在全力偵查。想到自己的草率行為而背上了沉重的債務,王某后悔不已。(黨時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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