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6月14日,寶豐鎮花栗樹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內,調解了一起雙方爭執十年之久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張、劉兩家矛盾至此化解。
張、劉本是兩連襟。2001年,張出資兩萬元,購買劉三間磚木結構瓦房。當時,考慮到是親戚關系,沒有簽訂買房協議,亦未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劉只給張出具了一份“今收到張購房款兩萬元整”的收條。2003年之后,房價飛漲,劉見利忘義,要求收回房屋。張不從,兩家自此起糾紛。其后十年來,張、劉兩家矛盾愈演愈烈,水火不相容。今年5月,村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孫成勇得知情況后,立即介入調查處理。于6月14日,經調解,雙方達成“張再補償劉三萬元,劉立即協助張將產權過戶手續辦理到位”的協議,重歸于好。
張、劉兩家矛盾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我縣延伸司法行政職能到基層,整合鄉、村力量,服務基層、服務農村,為農民群眾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的生動實踐。近年來,伴隨著農村經濟的轉型和快速發展,農村宅基地糾紛、承包地糾紛、經營權屬糾紛、醫患糾紛、勞動合同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婚姻家庭及鄰里糾紛等矛盾糾紛日益顯露增多,呈現多樣化、復雜化趨勢,嚴重影響農村的社會穩定。如若單靠司法所等基層政法機關化解農村矛盾糾紛,遠遠不能適應農村實際工作需要。整合鄉、村人力、物力資源,及時就地化解社會矛盾,日顯迫切。2008年,縣司法局本著“整合力量、提高效率,節約資源、促進和諧”的基本原則,將司法行政觸角向農村村組延伸,在全縣17個鄉鎮254個行政村推行“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 掀開了該縣積極探索就地化解社會矛盾的農村基層維穩新模式的開端。自此,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成為化解農村社會矛盾,構建農村社會穩定局面的和諧之源。
據統計,2008年以來,我縣通過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共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萬余起,全縣社會大局穩定,重大惡性事件、群體性上訪、民轉刑案件呈連年下降趨勢,實現了社區矯正人員和幫教安置對象重新犯罪零目標。
干部,在機構改革中凝心聚力。以前,全縣各村的機構設置五花八門,有的村一個辦公室懸掛五六塊牌子,普法辦公室、調解工作室法律援助聯絡站、社區矯正辦公室、幫教安置辦公室、法律服務辦公室,村干部分工也是對號入座,張三李四各管一行。此舉弊病在于,協調不一,職能分散,工作很難形成合力。而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實行主任負責制,設主任一名,由村支書或村主任兼任,其他村組干部為成員。整合干部力量,統一調配,捆綁使用。麻家渡鎮店子街村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袁勇感觸頗深:“過去,村組干部分工不一,各自為陣,你抓你的,我抓我的,調解工作人人都在抓,但整體無成效。現在,不一樣了,遇到疑難雜癥,干部齊心協力,矛盾很容易化解。”
隊伍,在現實需求中不斷壯大。擂鼓鎮煙墩梓村前不久在征地拆遷工作中,葉某不配合,勸解工作久持不下,極大影響了工程進度。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馮方權,充分調動社會志愿者顧良文和葉某的本姓家門葉女等其他社會力量,從中做工作。通過村組干部與社會志愿者和其他社會力量的緊密配合,很快就做通了葉某的工作。2008年以來,我縣發掘、動員、吸納熱愛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民間力量來支持參與司法行政工作,把村委干部和散居于農村基層的那些責任心強、政策水平高、有一定法律知識水平的人員,包括退休黨員干部、社會知名人士、個體老板等1500余人選進司法行政工作室隊伍。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成為多方參與、共同化解農村矛盾的合力攻堅的戰斗堡壘,不僅延伸了司法行政工作觸角到農村,而且緩解了司法行政部門在農村單槍匹馬、勢單力薄的問題。
地位,在克難攻堅中顯著提高。按照職能設置,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工作職能主要有七項:一是協助村組織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民主法治村創建工作;二是協助村支兩委開展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積極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咨詢;三是對轄區內的矛盾糾紛進行定期排查、化解和及時上報重大矛盾糾紛;四是協助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五是協助上級法律援助機構,做好法律援助的前期工作;六是協助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七是完成鄉鎮、村、司法所交辦的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任務。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設立,既有利于減少基層組織和當事人的成本,也有利于減輕人民法院的訴訟壓力,使將要進入訴訟程序的矛盾糾紛在工作室中就地解決,省時省力。今年3月29日,寶豐鎮車家溝村操某在一煤礦干活期間突發腦溢血疾病,于4月4日因搶救無效死亡。礦方認為,操某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于48小時之后死亡,不屬于工傷,只承擔住院期間的醫療費,其它費用拒不賠償。操某家屬索賠無望,直赴縣政府上訪討說法。鎮司法所得知情況后,組織村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一同前往縣城,協同縣信訪局、人社局等單位進行調解,最終達成“礦方除承擔醫療費外,一次性補償死者家屬共計14.7萬余元補償金”的協議。(操儒舜 師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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