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來源:秦楚網)通訊員 徐家定 報道:摩托車年檢已過期不能上路行駛,車主周某便自作聰明將檢驗合格有效期由“2012年11月29日”涂改為“2013年11月29日”。日前,周某因使用變造的行駛證,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處罰金2000元。
8月11日7時許,30歲的周某駕駛鄂CHN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由竹山縣文峰鄉往竹山縣城關鎮方向行駛,行至竹山縣城關鎮縱橫大道堵河二橋北頭路段,遇到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例行檢查。
民警對周某所出示的行駛證進行認真查看,發現其行駛證副本有被更改的痕跡。民警當即詢問周某,可周某百般抵賴,稱并非本人所為,而是公安機關辦證時“涂改”的。
民警將周某帶至中隊進行查證。經上網查詢,鄂CHN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檢驗合格有效期應為“2012年11月29日”,“漏洞”顯而易見。在證據面前,周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周某供述,他近年來一直在外打工,最近回家后發現摩托車年檢早已過期,不能上路行駛,便自作聰明涂改檢驗合格有效期,妄圖蒙混過關。沒想到駕車上路沒多久,即被細心的民警識破。
8月11日7時許,30歲的周某駕駛鄂CHN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由竹山縣文峰鄉往竹山縣城關鎮方向行駛,行至竹山縣城關鎮縱橫大道堵河二橋北頭路段,遇到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例行檢查。
民警對周某所出示的行駛證進行認真查看,發現其行駛證副本有被更改的痕跡。民警當即詢問周某,可周某百般抵賴,稱并非本人所為,而是公安機關辦證時“涂改”的。
民警將周某帶至中隊進行查證。經上網查詢,鄂CHN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檢驗合格有效期應為“2012年11月29日”,“漏洞”顯而易見。在證據面前,周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周某供述,他近年來一直在外打工,最近回家后發現摩托車年檢早已過期,不能上路行駛,便自作聰明涂改檢驗合格有效期,妄圖蒙混過關。沒想到駕車上路沒多久,即被細心的民警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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